親愛的社工人,大家好:

這是由一群自稱"熱血社工"的有心朋友

在不願具名的情況下,希望對令人憂急的證照考試促成改變

為恐眾多的社工先進因申訴不便,特地費心製作已登載完整申訴範例的表格以供下載

當然,若是您還有更多的疑義,非常歡迎自行增加後申復!

希望各位群策群力,一個人,二個人,......,二百個人,二千個人,這麼多聲音,當局是無法聽不見的!!

當我們倡議案主的各種潛在權益之時,請別忘了倡議我們自己的權益

社工專業的未來,每個人都可盡一份心力!

台灣社工加油!

 

附表二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正面)

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考試試題疑義申請表(測驗式)

應考人姓名:            (親自簽名)  手機號碼:

聯絡地址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   電話號碼:

 

入場證正面影本黏貼處

試題疑義申請填註說明

有關試題疑義之申請,請依下列方式辦理,否則不予受理。

一、依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規定,應考人對筆試試題或公布之測驗式試題答案如有疑義,應於筆試完畢之次日起三日內(郵戳為憑),填具本申請表以限時掛號專函向考選部或受委託辦理試務機關提出,同一道試題以提出一次為限。

二、試題疑義申請應注意事項:

  (一)應考人應親自簽名(二)聯絡地址、手機及電話號碼請留三個月內可聯絡者。(三)入場證正面影本請黏貼於本頁指定範圍內。(四)應試科目及題次請務必寫明。(五)疑義要點請以橫式正楷書寫或電腦打字黏貼,一頁以一題為限,如超過一頁,請影印申請表或另紙併附(A4大小)。(六)試題疑義除敘明理由外並應檢附佐證資料。(請勿僅以補習班印製之講義、書籍、答案或考古題作為佐證資料)

三、應考人提出試題、答案疑義如逾越受理期限或未敘明理由及檢附佐證資料者,考選部或受委託辦理試務機關不予受理。

四、應考人提出疑義,不得要求告知典(主)試委員、命題委員、試題審查委員或閱卷委員之姓名或有關資料,亦不得對未公布答案之試題要求提供參考答案。

五、口試或實地考試之試題疑義,應考人應當場提出,由口試委員或實地考試委員處理之。

六、所提疑義如超過一題,入場證正面影本僅需黏貼乙份即可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背面)

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考試試題疑義申請表(測驗式)

 

 

 

等級:

類科:社會工作師

科目:社會工作研究方法

代號:90270

題次:3

疑義要點及理由:(請以橫式正楷書寫或電腦打字黏貼,一頁以一題為限,如不敷使用,請以A4紙張影印本頁或另紙A4大小併附)

 

*  扎根理論法為歸納推理,而扎根理論法一向把歸納而來的概念稱為「範疇」(category),並無稱為「變項」(variable)之概念。

 

學術舉證:

1.  紮根理論的兩位重要創始者Strauss與Corbin曾在《質性研究概論》一書中表示:「紮根理論是用歸納的方式,對現象加以分析整理所得的結果。換言之,紮根理論是經由系統化的資料搜集與分析,而發掘、發展,並已暫時地驗證過的理論。」(p.25)由此可知,歸納法毫無疑問是紮根理論法的核心特徵,難以否認。

2.  同書亦在「理論與描述有何不同?」之標題下表示:「首先,理論是由概念組合而成......其次,概念與概念之間要以關係的陳述串連。至於描述,資料只是按一些主題而組成,這些主題可能只是把資料稍加概念化後的結果,但更可能是研究者由資料中直接取得的一些摘要性的字詞。」(p.32)由此可知,紮根法所欲串連者為「概念」或「範疇」,絕不可能為「變項」。

 

故本題解答應改為C。

 

本題建議處理方式:(請勾選)

■ 本題答案更正為: □A  □B  ■C  □D

□ 本題無正確答案,一律給分。

佐證資料來源:(應檢附佐證資料,並請以A4紙張影印)

書  名:質性研究概論(Basics of Qualitative Research: Grouded Theory Procedures and Techniques)。台北市:巨流

出版年次:1998

作  者:Anselm Strauss, Juliet Corbin著,徐宗國譯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頁  次:25頁、32頁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考試試題疑義申請表(測驗式)

 

 

 

等級:

類科:社會工作師

科目:社會工作研究方法

代號:90270

題次:5

疑義要點及理由:(請以橫式正楷書寫或電腦打字黏貼,一頁以一題為限,如不敷使用,請以A4紙張影印本頁或另紙A4大小併附)

 

*  1.選項A之化約主義原本就和個體謬誤有所雷同,若答案果真為A,C也必須連帶成立。

*  2.觀察有限的資訊便做出誇大的結論,此種錯誤在學理上已有通論,稱之為「過早結論」。若退一萬萬步,「過度推論」(overgeneralization)是一個可以勉強接受的選擇,無論如何與分析單位的錯誤問題無關。

*  3.所謂分析單位的錯誤有二:一為區位謬誤(ecological fallacy),二為個體謬誤(individualistic fallacy),前者是以大推小、後者是以小推大,但題中所述的錯誤是資料不足的問題,而非單位落差的問題。除非題目改為:「若有人指出香菸中的菸鹼酸可穩定神經,因而否定『吸菸對人體有害』的命題,請問是犯了什麼錯誤?」這時才是個體謬誤--因為只以香菸的某一「成分」來推論香菸的「全體」所造成的危害。

學術舉證:

1.  Earl Babbie曾在《研究方法》一書中,說明一般常識可能犯下的十種錯誤。在第九條中他提到「過早結論」(premature closure of inquiry),並且提及:「過度推論、有選擇的觀察、不合邏輯的推理等情形必然產生一種狀況,那就是調查提早結束。」(p.16)由此可知,在觀察到「一些抽了一輩子菸的長壽健康老人」便驟下判斷,應屬此種錯誤無議。並且,這是常識所犯的錯誤,不是分析單位上的錯誤。

2.  Babbie亦在《社會科學研究方法》一書定義區位謬誤:「區位所指涉的是團體、集合或體系,也就是比個人更大的事物。區位謬誤是指,以區位為單位所檢視出的結果也可以在區位的個體中獲得證實。」(p.140)隨後,立即又提到個體謬誤:「但是也別讓區位謬誤的警示,引導你犯下所謂的個體謬誤。......如果你認識一位富有的民主黨員,並不影響一般模式中有錢的人大多投票給共和黨的事實。」(p.142)由此可知,題幹中的陳述毫無犯下此類錯誤的跡象。

依上資料所述,本題的正確解答應為無解。

 

本題建議處理方式:(請勾選)

□ 本題答案更正為: □A  □B  □C  □D

■ 本題無正確答案,一律給分。

佐證資料來源:(應檢附佐證資料,並請以A4紙張影印)

書  名:研究方法(Research Methods for Social Work)。台北市:學富文化

出版年次:2000

作  者:Allen Rubin, Earl Babbie著,趙碧華、朱美珍譯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頁  次:16頁

佐證資料來源:(應檢附佐證資料,並請以A4紙張影印)

書  名:社會科學研究方法(The Practice of Social Research)。台北市:時英。

出版年次:1998

作  者:Earl Babbie著,李美華等譯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頁  次:140頁、142頁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考試試題疑義申請表(測驗式)

 

 

 

等級:

類科:社會工作師

科目:社會工作研究方法

代號:90270

題次:11

疑義要點及理由:(請以橫式正楷書寫或電腦打字黏貼,一頁以一題為限,如不敷使用,請以A4紙張影印本頁或另紙A4大小併附)

 

*  既存資料分析即是次級資料分析。

 

學術舉證:

1.  依據韋伯文化事業出版社「社會科學研究方法(上冊)」一書,第十三章「次級資料的分析」第一節「為何要有次級資料的分析?」內容即明白指出有三項理由:一、概念與事實上的理由,二、方法論上的理由,三、經濟上的理由(P.383)。

2.  此外,「二次分析法」及「內容分析法」也皆是使用題目所述之「既存資料」,依據雙葉書廊「研究方法--社會工作暨人文科學領域的運用」一書,第十一章「調查研究法」第八節「二次分析」,內容即明白指出:為了避免這種大型研究花費的時間和金錢,可以考慮採用「二次分析」(p.331)。

3.  另,第十三章「定性研究法:量化和質化」第七節「內容分析的優缺點」,內容亦指出:內容分析法的最大優點是時間和金錢都相當經濟(p.391-392)。

 

由此可知,A、B、D皆為可能的答案,不可能單選。

本題建議處理方式:(請勾選)

■ 本題答案更正為: ■A  ■B  □C  ■D

□ 本題無正確答案,一律給分。

佐證資料來源:(應檢附佐證資料,並請以A4紙張影印)

書  名:社會科學研究方法(上冊)。臺北市:韋伯文化事業出版社

出版年次:1999年5月再版

作  者:David Nachmias、Chava Frankfort-Nachmias,譯者:潘明宏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頁  次:383頁

佐證資料來源:(應檢附佐證資料,並請以A4紙張影印)

書  名:研究方法--社會工作暨人文科學領域的運用。臺北市:雙葉書廊   

出版年次:民84年9月一版

作  者:趙碧華、朱美珍編譯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頁  次:331頁、391-392頁

 

 

 

 

 

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考試試題疑義申請表(測驗式)

 

 

 

等級:

類科:社會工作師

科目:社會工作研究方法

代號:90270

題次:25

疑義要點及理由:(請以橫式正楷書寫或電腦打字黏貼,一頁以一題為限,如不敷使用,請以A4紙張影印本頁或另紙A4大小併附)

 

*  科學的命題有兩種,第一種是經過檢證的命題,稱為經驗法則(empirical law),第二種是有待檢證的命題,稱為研究假設(research hypothesis)。至於研究假設的陳述,依其語氣可以分為三類:宣示型(肯定句)、問題型(疑問句)、虛無型(否定句)。因此,若研究假設使用宣示型(肯定句)的方式陳述,將無從辨認:這究竟是已獲證據支持的命題(經驗法則),還是尚未檢驗的假設,除非將假設改為問題型(疑問句)做陳述:「實施寬恕教育,有助於降低成績低落者對老師的敵意嗎?」這才能毫無爭議地稱為假設,否則,依考題所述不只像假設,還像命題。

 

學術舉證:

1.  W. Lawrence Neuman曾在《當代社會研究法》一書指出:「一項命題」(proposition)便是對兩個或更多變項間的特定關係做理論性的陳述,以使我們瞭解一個概念的變化是如何由另一個概念的變化來說明。那是一種在理論中來表達變項間的關係,例如:白人人口中的經濟不景氣造成群眾以暴力方式來對待非裔美人。」(p.88)

 

故B、C皆為可能的答案,不可能單選。

本題建議處理方式:(請勾選)

■ 本題答案更正為: □A  ■B  ■C  □D

□ 本題無正確答案,一律給分。

佐證資料來源:(應檢附佐證資料,並請以A4紙張影印)

書  名:當代社會研究法(Social Research Mehods)。台北市:學富文化

出版年次:2002

作  者:W. Lawrence Neuman著,潘中道等譯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頁  次:88頁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考試試題疑義申請表(測驗式)

 

 

 

等級:

類科:社會工作師

科目:社會工作研究方法

代號:90270

題次:35

疑義要點及理由:(請以橫式正楷書寫或電腦打字黏貼,一頁以一題為限,如不敷使用,請以A4紙張影印本頁或另紙A4大小併附)

 

*  次數分配有四大表徵數(measure of characteristic):集中、離散、偏態、峰度,而無「型態」。

 

學術舉證:

1.    陳超塵在《高等統計學》上冊有云:「所謂表徵數(measure of characteristic),即是表示理論分配或實際分配四種共同基本性狀的指標數,即均數、變異數、偏態係數與峰度係數。」(p.129)

2.    顏月珠在《商用統計學》指出:「期待值求算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計算理論分配的動差,並從而計算其基本性狀的四種表徵數,即平均數、變異數、偏態係數與峰度係數。」(p.116)

 

因此,答案應更正為D。

本題建議處理方式:(請勾選)

■ 本題答案更正為: □A  □B  □C  ■D

□ 本題無正確答案,一律給分。

佐證資料來源:(應檢附佐證資料,並請以A4紙張影印)

書  名:高等統計學。台北市:商務印書館

出版年次:1996

作  者:陳超塵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頁  次:129頁

佐證資料來源:(應檢附佐證資料,並請以A4紙張影印)

書  名:商用統計學。台北市:三民

出版年次:1995

作  者:顏月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頁  次:116頁

 

 

 

 

 

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考試試題疑義申請表(測驗式)

 

 

 

等級:

類科:社會工作師

科目:社會工作研究方法

代號:90270

題次:39

疑義要點及理由:(請以橫式正楷書寫或電腦打字黏貼,一頁以一題為限,如不敷使用,請以A4紙張影印本頁或另紙A4大小併附)

 

*  1. 表面效度與內容效度的差異,在於前者是請「測驗的使用者、受試者、或大眾」評估測驗的切題性,後者是請「相關的專家」評估測驗的切題性。題幹之陳述以「我們」作為主詞,使人無法辨別是受試者,還是專家?

*  2. 內容效度又名邏輯效度(logical validity),題幹敘述也的確提到「邏輯」,且常人是無法以所測概念的邏輯結構審查測驗項目的適切與否,自然只有專家審查的內容效度可選。

學術舉證:

1.  在《社會及行為科學研究法》上冊中指出:「內容效度旨在有系統地檢查測驗內容的適切性,考量測驗是否包括足夠的行為樣本且有適當的比例分配。......表面效度(face validity)的意義不同,僅指測驗在採用者或受試者主觀上覺得有效的程度,不能替代客觀決定的真正效度。」(pp.335-336)而在題幹中,無法分辨為「採用者」或「受試者」。

2.  周文欽等曾在《心理與教育測驗》一書指出:「表面效度很容易和內容效度混淆,但它不是內容效度,而且也不能替代其他種類的效度。它雖不是真正的效度,但它卻是任何心理與教育測驗應具備的一種重要特質。依照Nevo的定義,表面效度是指實際受測者、應用測驗結果的人員和一般大眾,採用相對或絕對的評定方式,就內容適切性、結構形式方面,評定測驗、試題與測驗組合與其所要達成的目的相配合的程度。」(pp.114-116)

因此,答案應更正為C。

 

本題建議處理方式:(請勾選)

■ 本題答案更正為: □A  □B  ■C  □D

□ 本題無正確答案,一律給分。

佐證資料來源:(應檢附佐證資料,並請以A4紙張影印)

書  名:社會及行為科學研究法。台北市:東華

出版年次:1989

作  者:楊國樞等編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頁  次:335-336頁

佐證資料來源:(應檢附佐證資料,並請以A4紙張影印)

書  名:心理與教育測驗。台北市:心理

出版年次:1997

作  者:周文欽等著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頁  次:114-116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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