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台灣社運的理想型]

自2008年二度政黨輪替以來,國內社運界大致可分為三種區塊。第一種,借用何明修所謂的「國家中心主義社運」一詞,乃是以推動立法為策略、人權概念為基 調、歐美現代性當參照、資源動員論為模型的運動模式;第二種,借用Foucault的在地化批判(local criticism)一詞,乃是以常民文化(甚至是subaltern culture)為起點、生活政治為基調、逾越啟蒙理性的有限性、社會建構論為模型的運動模式;第三種,借用Bauman曾以包容性的愛國主義 (patriotism)相對照的民族主義(nationalism),是以嚴格的相同出生地為號召、以外部客體為公開對手、卻經常將內部客體當犧牲品, 並且正如Wallerstein所言的,不論路線左右,最終經常免不了以發展主義確立民族的獨立性。

 

[台灣社運的自我觀察]

也是自2008年以來,第三種路線遭逢巨大挫折之後,社運界及社會學界進行了更多的自我觀察,以及巧妙地重新定位:群學、左岸、唐山、巨流都陸續推出由各路運動者、學者、學生之綜合文集,儼然是一種出版運動。其意義有三:一是增強了社運圈的自主性,原則上杜絕了社運圈對於特定政黨的依附;二是增加了社運圈的集體性,各種社運組織或倡議訴求都要在整體的「公民社會論」的架構下分進合擊,自找戰鬥位置;三是世代交棒的意味濃厚,以形象清純的野百合取代被過度消費的美麗島,拐了個彎繼承1980年代對「黨國資本主義」之叛逆餘韻。就這樣,野草莓成了一個重要的過渡:先是憑第三種社運的能量模糊地現身,隨後幸運地因官方太白目而邁入第一種社運,且在此路線取得所有的戰果。

 

[廢死運動的意義]

不像野草莓還對民族主義頻送秋波,廢死運動毫無疑義的是第一種社運。它幾乎具有資源動員論的一切特點:國際趨勢、執政者的政策、媒體關係佳、代言人形象佳;當然也付出了此種路線的一切代價:打運動戰不打陣地戰、以上對下而非由下而上、組織菁英與常民文化的對立、太重立法成果而忽略文化轉變。後來藝文界的奧援,是一項契機,但除非運動訴求不要以那麼明確的立法行動為目的,否則不會因此變成第二種路線。然而,若是參考吳介民在「第三種中國想像」所提供的靈感,人權議題是中共政府最忌諱的話⋯⋯題,因此,廢死除了是第一種社運之外,它還是一個可以跨越黑水溝的民間介入,以民間與官方之別,拋去統一或獨立之分。(個人淺見:事實上,我不覺得吳介民放棄了民族主義;我覺得他是一位覺悟到民族主義只是手段、公民社會才是目的的人。)若是以統∕獨、左∕右作為政治路線的劃分,當今執政黨偏向「右統」,而台灣社運圈對於中國民運人士、自由圖博、新疆獨立、法輪功運動、富士康血汗工廠的支持、奧援和同情,都是以看似左統的彈性、卻不放棄左獨的可能性。從這角度來看,廢死運動,是兩岸之間的一種「特殊國民外交」,是一種軟性的國防武器,也是在國際上可和對岸區隔的外交形象。

 

[對廢死運動的態度]

雖說「第三種中國想像」不可能沒有民族主義的餘溫,但是和野草莓運動的過程類似的是,台灣社運圈對中國的民間介入,有機會將第三種社運的舊能量轉化為第一種社運的動力,使社運的能動性脫離對民族主義的排他性之依賴。而廢死運動的人權訴求,雖然具有一定程度的相對性、選擇性、甚至有形成新的固定性的風險,但的確有機會「從外部」或後設的角度,重估其價值。這,是我先前說過,我不贊成死刑的緣故。

 

[廢死運動之外:可以改成替死運動嗎?]

但,游蒙勝說的也對,廢死是一個文明化過程,我的理解是,這話可能帶著點文化人類學的相對色彩,正如符號學者看待意符(signifier)與意指(signified)的關係一樣充滿任意性。所以,我個人很難「由內部」圓成意符與意指之間的必然性,而是在從更寬廣的時間、空間及行動中,「從外部」定位這個運動。若是能選擇,我會偏愛第二種社運的路線,像是:反禁菸運動、同志運動、青年樂生、娼權運動、國際勞工運動、南洋姊妹會、外省台灣人運動……等,去體驗那些⋯⋯邊緣到失語的痛楚。若以這路線關懷底層人民(subalterns),我們可以讓受刑人、更生人、司法受害者、他(她)們的家眷、以及每一種會被主流群眾號召用亂石打死的人,都有機會發聲;當然,也會在常民文化中發掘替死的可能性。只不過,唉,難逃的是路徑依賴(path dependency)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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